近日,交通運輸部、公安部聯(lián)合印發(fā)《道路客運車輛禁止、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》以保障旅客人身財產(chǎn)安全和道路旅客運輸安全?!赌夸洝纷?021年6月20日起施行。
《目錄》明確了禁止攜帶和托運、限制攜帶和托運、禁止旅客隨身攜帶但可以在行李艙放置(托運)等三類物品。

禁止攜帶和托運的物品包括槍支和子彈、爆炸物品、管制器具,易燃易爆物品、毒害品、腐蝕性物品、放射性物品、感染性物質、其他危害客車車輛公共衛(wèi)生或運行安全的物品等。明確可以攜帶導盲犬乘車,農村客運車輛經(jīng)營者可視情允許攜帶少量家禽。
限制攜帶和托運的物品包括24度至75度的酒精及酒類飲品,指甲油、去光劑,自噴壓力容器物品,安全火柴、打火機,鋰電池、充電寶等。
禁止旅客隨身攜帶但可以在行李艙放置(托運)的物品包括日用刀具、專業(yè)刀具、表演刀具等銳器,棍棒等鈍器,工具農具,非機械弓箭類器材、防身噴劑等其他物品,以及持有身份證明和檢疫證明、裝于封閉容器內的寵物等。
來源:交通運輸部、青島交通運輸、無限臺州
來源: 無錫交通廣播









